“何馆,你要进去?”
“越闹越大,还进去个屁?我安排人……”
越闹越大……啥意思?
马献明睁着无辜的眼睛,一脸的不明所以。
崔立叹了一口气:“马所,一个亿不是涉案金额,而是交易金额,而且还签了合同!”
我靠?
马献明才反应过来,猛的一个后仰:就说都半个多小时,当地缉私局的人连个鬼影子都不见?
肯定被张汉光拦在什么地方了,等交易完再过来。
而一旦有了交易事实,温有全不死也得脱三层皮。
这还是什么都查不出来的前提下:比如金缕玉衣、汉代葬玉的来历没任何问题。
但可能吗?
十个干古玩生意的,九个都是一屁股的屎,剩下的那一个不是没问题,而是早赔的倾家荡产,妻离子散。
李定安够狠。
要么不做,要做做绝……
……
东西一样一样的搬了下来,四个工作人员有条不紊,整理的整理,装箱的装箱。
李定安扫了一眼合同:艺术品、艺术品,还是艺术品!
古玩商人的老套路,不止合同,包括发票上也是这么标注。
如果发生交易纠纷,法官就会问买家:白纸黑字写这么清楚,你看不到,依旧要付钱?你这属于主观明知……交易成立!
公安机关办文物案件时,同样是这一套流程:什么样的艺术品,指肚大那么一点儿就要几千万?
除了珍贵文物,不会有第二种,你这属故意、且具有牟利性质,同样属于主观明知……罪名成立!
是不是很熟悉?
和帮人取快递,被抓后辩称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的那些人一模一样。但警察和法官都会问:跑腿取个快递,你敢要两万的报酬?
主观明知!
只是因为倒卖文物的危害性不是太大,所以相对宽松,公安机关侦办文物案件时,很少会死抠条条框框,不然九成以上的收藏公司、拍卖行的负责人都得进去。
但不管多宽松,这也是金缕玉衣,国家一级甲等文物,何况交易金额上亿,缉私部门绝对会查个水落石出:从哪买的,什么时候买的,又是什么时候盗的?
啥,你不知道?
行,我们慢慢查,总有能查清的时候。
不夸张,关个一年半载都是少的。
而温总的生意又做的这么大,经年游走在灰色边缘是必然,最怕的就是认真查。
弄不好,就出不来了……
是不是有点狠了?
但反过来再想:依张汉光作风,不管有没有这一亿,温总的结局都好不到哪里。
反正没准备赚钱,就当为社会做贡献了……
李定安魂游天外,默然不言。
张汉光却转来转去。
一楼的那十多件不用说,妥妥的一级文物。甪端和白瓷观音他也知道,李定安讲的很清楚:清西陵墓葬。
但剩下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