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夜之中,茫茫丛林间。
远远看去,某座无名山脚,在这荒无人烟之处,一道火光在微风拂面之际不断摇曳着。
偶有火星四溅,响起噼啪的炸裂声。
火架上正烤着两只柔骨兔,旁边还有些许已经洗干净剁碎的作为蘸料的蓝银草,香味四溢。
不远处的灌木草丛间,时不时地会传来一些野兽踌躇不决的踏踢动静,吓得王启年也会时不时地回头看上一眼。
夜间在这丛林里烤肉,这不是招狼么?
说不定还会遇上野猪,或者虎豹什么的。
难道,他其实是想吃虎豹豺狼了,准备打打牙祭?
王启年暗自揣测着。
“真不愧是率领几十万大军的少年将军,甚至还一路打到北齐的狂人,真是艺高人胆大!”
他在心中暗暗赞道。
这两只兔子,是范醉以某种神奇武功所杀。
当时,王启年只是瞥见,他指尖似乎闪过一道剑意。
没错儿,就是剑意。
那应该是某种剑法。
可是,一手指为剑,将内内射出的剑法,他从未听闻过。
这个少年身上,到底还有都少秘密。
当时,王启年也被那之间闪过的剑意光芒,吓了一跳。
和这个范将军相处,王启年发现,自己是愈发胆战心惊了。
对于王启年的内心复杂,范醉自然丝毫不知。
即便知晓,也不会太过在意。
其实,他今日射杀两只肉骨兔,其实有意放走雌兔。
奈何肉眼难辨。
曾记得木兰辞中有这么一句,双兔傍地走,安能辨我是雄雌?
他确实分辨不出双兔的雄雌,抬手便是一招六脉神剑。
管你雄还是雌,全部抓了就是。
不多时,终于有野兽受不了这诱惑,率先发起冲击。
范醉抬手之间,两道六脉神剑射出,轻松斩杀。
见此人如此凶狠,那些野狼纷纷离去。
狼群,是最有智慧的种族之一。
肉骨兔,蘸着蓝银草佐料,入腹之间,香味顿时上头。
人间美味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