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能是满分。
没有第二个选项了。
“哪有?”简越把遮挡眼睛的手拿开,一瞬不瞬凝视着她,“明明你更漂亮。”
“你更。”
“你。”
两人原本是要接吻,发展到后面居然讨论谁更好看,这当然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,她们是彼此世界里的一百分。
斗嘴斗到最后,也只能斗嘴了。
简越趁林筝墨不注意,倾身去吻她的下巴,林筝墨轻哼一声,阖上眼,眼神逐渐迷濛,觉得很痒,因为简越的唇忽然游离到脖子了。
也不单单是痒。
有点酥。
有点飘。
视线雾沌沌的,屏幕的光影在天花板涌动,是一条蓝色的迷雾河流。
“明天要上课,别弄到这里。”她浅声低吟着,提示简越不要在脖子种草莓。
简越则抬起她的下巴,脖子侧面露出光洁一片,在光线下呈现出冷白色,她脖子血管青色纹路的地方,有一颗小小的痣。
小小的痣便是一颗星球,足以让简越栖息好久。
她低头,轻轻啃咬着,只留下浅浅的齿印,不留下红晕。
林筝墨被弄到头晕目眩,一双手不安分地去拉简越的手。
她喜欢拉简越的手,让简越与她十指紧扣。
通常是一只手十指紧扣,如果不是牵着手,则要让简越摸她。
摸她的耳朵、脸颊、眉毛,有时候是嘴唇。
今晚简越存心要逗弄她,好几次嘴唇游离到唇边,好像要吻到了,林筝墨主动抬头去迎合她,她又逃离。
一直得不到满足,心头空落落的。
“我要。”
“要什么?”
“做日常。”
“做什么日常?你不是不知道?”简越看着林筝墨因为动情的模样逐渐红晕的脸颊,内心荡漾,“说出来。”
“我想你”林筝墨觉得羞耻极了,抬起一只手,遮住自己的眼睛,遮住四面柔软的光,遮住她的羞怯,遮住她的欲l望。
仿佛她看不到简越,简越就看不到她似的。
“想你”
“亲我。”
“听不见。”简越停在她的唇边,大约只有一厘米,只要林筝墨稍稍抬头,她们就可以吻在一起。
要让林筝墨再说一次绝不可能。
果然林筝墨选择抬头亲吻。
咬简越嘴角的时候,林筝墨像一只啃草的小羊羔,青涩却又带着对食物本身的欲念,她要如何咀嚼这份清甜,只能不加掩饰,她不会掩饰,不懂掩饰。
回忆起上一次接吻是在早上,却觉得过了一万个世纪。
当热情达到某种程度,新的想法渐渐萌芽。
或许曾经在网络上的那一面,要缓缓揭开了
林筝墨气息温热,情不自禁,手指落在简越衬衣最上面的那颗扣子上,是相当贴合的面料,扣子是她早上为简越扣上的。美其名曰:草莓不许被别人看到。
现在草莓该出来透透气了。
她解开一颗、两颗、瞥见简越的锁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