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诉出巡江南是密行,林家灭门案卷上盖的也只是姑苏府官衙的印信,然而林珩躲在暗处,在李诉下令将林宅洗劫一空时,还是隐约瞥见了仇人的脸。
“我们家做的是珠宝生意,哪有什么私运盐铁!李诉看中我家的财富,空口白牙就捏了个罪名,殊不知他这一句话要搭上我家十三条人命!”
林珩的眼底渐渐漫上血丝,咬牙切齿道:“这些年,我隐姓埋名,苟且偷生,苦练技艺,冒险潜入京城,就是听闻我母亲的陪嫁,赤金嵌宝累丝凤钗出现在了京城的万宝楼,还成了镇楼之宝!”
仇人难寻已让林珩夜不能寐,如果连就在眼前的母亲遗物都没法取回,林珩只觉就算来日去到九泉之下,也无颜面见父母双亲。
但凤钗此时已入了万宝楼,凭林珩那点做珠宝师傅挣的银两,恐怕再有几十年都买不回来。
想要强取,库房日夜都有健仆把守。
“我日思夜想,终于想到了个法子,就是找人与我同谋,将凤钗偷出去。”
林珩闭了闭眼,将满腔懊恼强行压下去:“我找上了那个通缉犯,约定跟他里应外合,事成后除了那支凤钗,其余宝贝都归他,没想到……”
没想到刀疤脸临阵反咬,居然打算将他杀了灭口。再后来,就是顾从酌带人赶到,并把他带来李府了。
林珩语气虽有懊恼不甘,然而在场众人都听得出,他懊恼的症结不在于谋划行窃,而是后悔自己没算到和刀疤脸打交道是与虎谋皮,差一点就能顺利脱身。
朱掌柜大惊,原本他还不明白林珩报仇,跟万宝楼有什么干系。
这会儿他一听,先转头看了眼顾从酌的神色,急忙道:“林珩,这凤钗是我从别的珠宝商那里收来的,并不是我跟李指挥使合伙算计!”
林珩语气淡淡地说道:“我知道,我进万宝楼后多番试探过掌柜,早就弄清你不过是意外获得了此凤钗,否则……”
他并未将话说下去,但朱掌柜已经毛骨悚然,拿手指颤颤地指了他好一会儿,又想起什么似的:“你……那夜你进楼里行窃,是怎么开的门、怎么将东西运走的?小五枉死,也是你杀的?”
小五便是那个被割喉杀死的健仆,同时这也是朱掌柜最想不明白的地方——
万宝楼库房的钥匙只有他一个人有,林珩是怎么悄无声息地进去、将珠宝首饰带走的?
“人不是我杀的,”林珩皱了皱眉,显然也不满意刀疤脸伤人,“至于钥匙……朱掌柜忘了?冶金嵌宝是林家的传家手艺。”
只需要一块小小的拉丝板,林珩就能将金银拉拽成发丝般粗细的丝线,方寸之间缠成千百种纹样,无论来万宝楼的客人提出多复杂苛刻的要求,他都能做到。
这般功夫在身,区区一把库房钥匙的仿造,对他来说,的确不算什么难事。
“我先前多次留意过钥匙的样式,”林珩目光无意识地避开朱掌柜,“仿制不难,难的是怎么把东西偷运出去。”
万宝楼丢了这么批价值连城的宝贝,必然是桩大案,若藏在城中暴露的风险实在太大。
可要出城,首先是怎样带着这么多东西走街串巷,其次是怎样过城门士兵的那一关。
“后来我想到,可以将东西藏在夜香桶里,大清早就能运出楼。正好那通缉犯知道条小路,可以不过城门就到山郊,我一盘算这计划十分可行,就动了手。”
买通收夜香的人并不难,只消多给几个铜板,说想要买几桶夜香肥田,自然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帮他们把夜香送到城里一个破院。
他们甚至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自己运的夜香桶里,有几个装满了金银珠宝。
林珩提前半月就向朱掌柜提出请辞回乡,只要避开万宝楼刚失窃那一阵日子,顺理成章就能离京回江南,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怀疑到他头上。
他也差点就成功了。
“我本来打算拿了凤钗就走,可天意弄人!就在我偷出凤钗的第二天,李诉这狗官上门查案,被我在帘后撞个正着!”
那张脸,林珩永远不会忘记,他多番打听,得知自己的仇人竟是北镇抚司的指挥使李诉,就住在城西。
说来也是阴差阳错,林珩入京这么多年,因身份有异极少出门,即使在万宝楼里做工也总在帘后并不露面,这才屡次与仇人擦肩而过不得知!
林珩将脸转向李诉的叔伯们,尤其是当头的那个三叔公,扬声宣告道:“血海深仇在前,怎能不报?”
“我当夜就告诉那个通缉犯,北镇抚司的指挥使查案紧咬不放,迟早会追到我们身上,到时他一个通缉要犯必死无疑。”
刀疤脸果然被激,跟踪了李诉几日,摸清了他的行迹,便趁着人喝醉酒后潜入府中,将他一刀了结。
“然后,李诉就死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