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只知道,从那个下午开始,我的世界里,除了阴影,终于有了一点别的东西。一个遥不可及的,散发着草莓牛奶甜香的幻影。
从此我彻底疯了。
偷窥、跟踪、收集他触摸过的垃圾……这些行为卑劣得像蛆虫的蠕动,却是我唯一能感受到自己还活着的方式。
闻着他用过的杯子上残留的气息,我才能勉强记起,自己曾经也是个人,而不是一具行尸走肉。
我恨他。
恨他为什么可以那么干净,恨他身边为什么总有那么多人环绕,恨他轻而易举就拥有我拼尽全力也够不到的一切。
这种恨意和那种扭曲的“爱”纠缠在一起,变成最毒的藤蔓,勒得我窒息。
我用最下流的语言侮辱他,幻想他被践踏、被弄脏,仿佛这样就能把我们之间的鸿沟填平。
我躲在人群的缝隙里,用目光贪婪地舔舐他的身影。每一次偶然的对视,哪怕他根本就没注意到我,都能让我心跳失序一整天。
我把这些微不足道的瞬间,像收集珍珠一样,藏在心里最深处,在无数个被噩梦惊醒的夜晚,拿出来反复摩挲,借此熬过漫漫长夜。
身上的伤疤从未停止产生痛苦。剧痛中,我竟然在想,他会不会记得我?记得在那个午后,被他随手救下的可怜虫?
答案是,他大概早就忘了。像我这样的蝼蚁,怎么配在他记忆里留下痕迹。
我更加隐蔽了。像个真正的幽灵,活在下水道里。家族把我当成弃子,世界对我关上了最后一扇门。
只有他,孟阿野,成了我唯一的精神鸦片。他的所有所有,在我这里都是圣物。
我对着他的照片,幻想他在我身下哭泣求饶的样子,只有这样,我才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,还有一点可怜的扭曲的掌控感。
我知道我病了,病入膏肓。这份始于一点微光的感情,早已在漫长的黑暗和孤独里发酵成了剧毒的脓液。
我配不上他,连给他提鞋都不配。可越是意识到这一点,我就越想把他拖下来,拖进和我一样的深渊里。让他变得和我一样脏,一样破碎,是不是我们就可以互相取暖了?
可当我真的靠近他,一次又一次伪装成专送员站在他面前时,所有的疯狂都变成了的恐惧和自卑。
他一句平常的“谢谢”,就能让我浑身发抖。他指尖无意碰到我的手,那触感让我想跪下来舔他的鞋底,又想立刻把手剁掉,免得玷污了他。
我口罩下的脸烧得滚烫,疤痕都在抽痛,心里却在疯狂叫嚣:看我啊!看看我这张丑陋的脸!然后像所有人一样露出厌恶的表情!这样我就能彻底死心,或者……彻底拉你一起下地狱!
“宝宝”……我总是在没人的时候,对着他的照片这样喃喃自语。
他让我自惭形秽,让我所有的龌龊心思都无所遁形。
你问我什么是爱?我不知道。
我对他的感情,早就超越了爱的范畴。
是我的救赎,也是我的诅咒;是我活着的唯一意义,也是将我推向毁灭的深渊。
如果一见钟情是宿命,那我的宿命,就是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,就注定要在地狱里,仰望我这辈子都触碰不到的光。
而如今,我终于把他带到了我的身边,用这种最不堪的方式。看着坐在椅子上,平静地他,我就知道,我完了。我被我这见不得光的爱,拖进了这座用百合香精心伪装的坟墓。
真好。
所以你听说过一见钟情吗?
于我而言,那不是浪漫,是一种病。一种无药可医,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腐烂的绝症。
他们说爱是温暖,是救赎。放屁。我的爱是从骨头缝里渗出的脓,是嫉妒啃噬心脏后留下的空洞。
我的爱,是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