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要这双袜子,吉夫斯。”我有点吃力,但尽量装出自然随意的口气,“拿那双紫的。”
“抱歉,少爷?”
“那双亮紫色的。”
“遵命,少爷。”
他从抽屉里拎出袜子,好像素食者从沙拉里拣出一条毛毛虫。看得出,他感触颇深。这种事真叫一个不好受,但是偶尔总得维护一下自己的权威吧。绝对地。
我吃过早饭就一直等着西里尔到访,结果左等右等都不见人,快一点钟的时候,我就晃出了门,往兰姆俱乐部[2]走去。我约了卡芬,我来纽约以后认识的朋友——乔治·卡芬,他写剧本什么的。自打到了纽约,我结交了不少朋友,这城市到处都是热情友好的面孔,人人张开双臂欢迎陌生的客人。
卡芬迟了一会儿,不过总算匆匆忙忙地赶来了,他说一直忙着排练他新创作的那出音乐喜剧,叫《爸爸说了算》[3]。接着我们就开动了。上咖啡的时候,侍应走过来说吉夫斯要见我。
吉夫斯在等候室里,看我进来的时候扫了一眼袜子,一副痛苦的表情,然后就把目光别开了。
“巴辛顿–巴辛顿先生刚刚来过电话,少爷。”
“哦?”
“是,少爷。”
“他人在哪儿?”
“监狱,少爷。”
我一个趔趄,仰面跌在壁纸上。阿加莎姑妈的提名人第一天来我这报到就出了这般好事,这可怎么说!
“监狱!”
“是,少爷。他打电话说自己被捕了,希望少爷能抽空去把他保释出来。”
“被捕了!怎么回事?”
“前因后果他并没有对我透露,少爷。”
“不好办哪,吉夫斯。”
“千真万确,少爷。”
我回去找乔治,他很够意思,主动要求陪我走一趟。我们跳上出租车,到了警局,先是进了接待室之类的地方,坐在一张木凳子上等了一阵,很快一个警察领着西里尔过来了。
“哈罗!哈罗!哈罗!”我说,“怎么?”
根据经验,无论谁从牢房里出来都不会是最佳状态。我在牛津那会儿有个固定的活儿,就是负责保释一位朋友,每逢牛剑赛艇之夜[4],这位老兄无一例外都得被逮住,而且每次看着都像从土里挖出来的样子。西里尔差不多就是这个形态。他顶着一个黑眼圈,衣领散了,总之这形象不好向家里交代,尤其交代对象是阿加莎姑妈。他这个人高高瘦瘦,一头浓密的淡金色头发,还有一双淡蓝色的鼓眼泡,样子很像什么珍稀鱼类品种。
“我收到你的信了。”我说。
“哦,你是伯弟·伍斯特?”
“对。这是我哥们乔治·卡芬,他写剧本什么的,知道吧?”
我们相互握手,那位警官从一张椅子底下摸出一块口香糖,看来是留着以备不时之需的,然后走到角落里思考宇宙之无穷去了。
“这什么破国家啊。”西里尔说。
“哦,我说不清楚,是吧,知道吧!”我回答。
“咱们尽力而为。”乔治说。
“乔治是美国人。”我解释道,“写剧本的,知道吗?就是那些东西。”
“当然了,这国家不是我发现的。”乔治说,“得怪哥伦布。不过各位有任何改善意见都可以跟我提,我会呈交给有关部门。”
“那,纽约的警察干吗不穿正装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