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78章夜市繁华
华灯初上,荣城十字街却加更热闹起来。
夜市上基本都是小吃,自古之今都差不多。
烟萝和燕南归带着侍卫乘马车来到十字街。
“殿下,街上都人,马车过不去了。”陈铁掌在外面禀道。
“既然马车过不去咱们还是走一走吧。”烟萝早就等不及了,掀了车帘就跳下去。
燕南归跟在后面也出来了。
“好热闹啊,没想到荣城的夜市规模这么大。”墨竹和天养跟在两个主子后面,小声说着话。
“荣城开夜市的习惯还是因为广汇王留下的。”天养是本地人,对夜市有些了解,“据说是因为广汇王喜欢京都的繁华,他觉着荣城太过冷清,于是就开了夜市。”
“这么说广汇王也算是做了件好事。”墨竹惊讶。
“什么好事。”天养苦笑,“广汇王在的时候定了条规矩,不管是在夜市里买卖都要交夜市税,每人十人铜钱。”
“每个月十个铜钱?”墨竹问。
“哪啊,一天十个铜钱。”
墨竹不可置信,“如果什么都不买,只是逛一圈也要交税吗?”
天养摇头,“不交税就不能进入夜市。”
“这也太霸道了吧。”墨竹皱眉。
卖东西的交税还可以理解,但是买东西的人也要交税,这就离谱了。
十个铜板虽然对墨竹这种人来说不算贵,但是在普通百姓眼里,足以能吃上一顿饱饭。
“当时的夜市来做生意的人也挺少吧?”烟萝回头好奇地问了句。
“不,很多,比现在还要多。”天养幽幽道。
“为什么会比现在多?”墨竹吓了一跳,以为自己听错了。
“因为荣城是广汇王的天下,他说的话就是律法,他下令让百姓都参与夜市生意,不管你愿不愿意都要来。”
“要是没钱交税呢?”墨竹问。
“可以拿家里的东西抵税,不管什么东西都行,衣物,家具,甚至……人也行。”
众人:“……”
这是什么离谱的律法。
不来夜市做生意还犯法?